【活動,訓練,表現】

我一向不太計較專有名詞,畢竟語言只要能夠達意就好,太強調細節不是我的個性。不過有些時候,一點點的細節會帶來巨大的差異,這時候就得(耐著性子)好好釐清一下。有趣的是,想要釐清的,其實也不是名詞之間的差異,真正值得釐清的其實是名詞背後的意義,以及根據這些意義所衍生出來的實際行為。

「活動」,是一個廣泛的名詞,泛指任何「身體活動」,去公園甩手做操,不搭電梯改走樓梯,遛狗散步,都算是活動,活動在某個程度上甚至不排除勞動,例如整理花園,掃地,擦地板,都會覺得「今天有動到」。

「訓練」,是一個有目的性的行動,是一個通往目標的過程,是用來「建構實力」的過程,怎樣才算是訓練,必須考量訓練者目前的程度,例如對一位什麼都沒學過的初學者來說,臥推40公斤可能就算是訓練,但是對於一位臥推160的選手來說,如果只推40公斤,不做任何其他事,這可能就只能算是「活動一下」,不算是訓練,因為實在太輕了。訓練也要考慮前後文,如果今天一位選手打算推120,但是先拿40和60當作熱身,或是這位選手剛剛經歷好幾週的高強度訓練,現在必須降低強度和訓練量,讓身體恢復,則這些很輕的臥推可以視為訓練的一部分。
「表現」,目的是「展現實力」,參加各種運動競賽就是在展現實力,所以稱之為運動表現。具有臥推實力160的選手,在比賽中舉起175,是一種超水準表現,這不是活動一下,也不是正在做訓練。
好,現在終於要切入正題了,釐清這三種很像的名詞並不是重點,重點在於,實務上這三者的終極意義「並不互通」,我們不能依賴「活動」帶來「訓練」效果,不能單靠「表現」來增加「訓練」效果,不能拿競技「表現」當成日常「活動」。

你可能已經快沒耐性了,「這麼簡單的道理,誰會搞不懂啊!?」而我,也不打算再多說,就請大家看看自己和自己身邊從事「訓練」的人裡面,有沒有人拿著強度嚴重不足的課表,做著幾乎可有可無「活動」,然後一直納悶為什麼「練了好幾年」都沒什麼進展?有沒有人每次訓練就發瘋似地挑戰極限,好像不每天都破紀錄就不想練?有沒有人把十七八種危險的比賽動作當成訓練菜單,狂吼怪叫拼命練,然後把拉傷扭傷當成勝利的驕傲?
然後我們再來決定,要不要分清楚,什麼是活動,什麼是訓練,什麼是表現。

 

*原文刊載於「怪獸訓練Monster Training」臉書專頁2016年2月21日發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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